大家好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招聘面試填寫表單的問題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招聘面試填寫表單的解答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
應聘時帶著簡歷,卻被要求再填一份應聘表有用嗎?
這個問題我來給你解答一下,你自己的簡歷大多是寫的你自己的經歷和特長,去公司面試,現在公司需要的是適合公司的人才,會把一些特定的問題寫在簡歷上讓你回答,來反映你對公司的幫助,和反應你的一些處理問題的能力,看的更多的是你的實際素質,而不是你紙面上的特長,希望對你有幫助
怎么會問這樣的問題?
公司讓再添一份簡歷,純屬其內部管理的需要。
這個表格上面還會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對應聘者的意見等等,這些就是為了證明各個部門都在工作而已,叫做“工作留痕跡”。否則考核HR部門的工作時,HR怎么證明自己工作到位了呢?
越大的企業,這種流程性程序文件約多。
這個原因是因為,自己帶的簡歷是自己想呈現給企業的,或者信息不一定完全符合企業希望了解的那么全面。
而且大部分企業的應聘登記表會直接作為入職信息表保存的。
如果你很看重這家企業,建議還是按他們的流程來,如果真的不想填,那也可以說明如果合適入職時再填。
作為HR,我們的流程也是這樣的。根據經驗判斷,如果是錄用可能性很小的候選人,避免要求其填了表格,有期待且付出了時間精力心生不滿,反而會不要求填寫。
當然也有一些中高層候選人,是難得抽時間出來的,我們也會考慮先省略這個環節等入職時再建立檔案
簡歷是你想呈現給用人單位看的,而應聘表是用人單位想你呈現給他看的。
這是兩個不同的視覺,HR要通過應聘表這一自己的視覺對應聘者做一個全面的評價,所以填寫它還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一般來說,應聘表上的內容,除了應聘者簡歷上呈現的之外,還會加上員工的家人信息,員工上一家公司的背景調查信息,勞動合同簽訂信息,五險一金繳納信息,這些都不會體現在員工的簡歷里,而這些是用人單位在錄用員工前都要充分考慮的因素。
更為重要的一點是,企業還會通過應聘表規避一些不必要的勞動風險,因為應聘表都是員工本人親自填寫,有簽字確認的,很多公司會在應聘表的最后,讓應聘者申明應聘表所填寫的內容真實有效,如果有隱瞞或者弄虛作假的情況,公司可以無責的解除勞動合同。
曾經就出現過這樣的一個情況,單位的應聘表有讓員工申明是否有過刑事記錄,一個候選者填了否,后面員工入職后,單位發現這個員工是有案底的,因此憑借著應聘表上弄虛作假對公司隱瞞的理由,公司無責解除了他的勞動合同。
如果應聘表上沒有這些內容,那么公司就不會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。
勞動者認為多此一舉的應聘表,在用人單位看來是相當有必要的,而對于勞動者來說,真實認真地填寫應聘表也是務必要做到的,一個不小心,就讓到手的鴨子飛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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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R問面試者是否有認識的人在公司,是什么意思?
最近Bigtree所在的部門在招人的時候都會問求職者這樣一個問題。我不知道其他HR問這樣一個問題是出于一個什么樣的考慮,對于我們來說,故事是這樣的:
大約半個月前,在我們公司干了差不多十年的老員工,技術員突然自離,其動作之快,想離開公司意愿之強烈實在罕見,原因就是某一個公司愿意以差不多兩倍的薪水挖走他。
公司和部門領導措手不及,但是也無可奈何,畢竟公司沒有辦法與不要工資的人去談判,因為公司根本沒有談判的籌碼。就這樣,這位資深老員工帶著他一身本事離開了。
第二天,部門領導相繼收到超過十份離職申請,這下把整個公司都嚇傻了,一問才知道:原來這些人當初都是那位老員工介紹來的,現在他走了,他介紹來的這些人(老鄉,同學)都不想呆在這個公司了,而聽說他在那邊薪水極高,于是個個蠢蠢欲動,還是想要繼續追隨。
公司面對這樣的問題,著實為難,一下子少了十幾個人,工作根本沒有辦法開展。最后部門領導找他們一個一個談,總算留下幾個骨干,其他的人也只能忍痛割愛了。
部門領導處理完這一攤子事情后,明白了一個道理:以后誰來公司應聘,一定要問問這個人是不是公司誰介紹來的。
現在這個問題好解答了吧,問一個應聘者有沒有在公司認識的,目的就是避免以上情況的發生。當然也有其他情況,比如說應聘者有可能是哪個大領導的親戚朋友,以后自然要留意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招聘面試填寫表單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,希望介紹關于招聘面試填寫表單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。